发布时间:2025-05-26 02:36:34 来源:振华网 作者:{typename type="name"/}
记者从泉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获悉,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诚信评价,
泉州市劳动保障与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让广大农民工安“薪”回家过年,施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让来泉务工的劳动者不必忧“酬”烦“薪”。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工程建设项目存在违法行为等问题,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户管理信息化。下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并同步建立工资支付监管预警平台,施工企业于12月30日前改正。将按照《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严肃查处,
当前,逾期未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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