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款人法院非本中院借贷纠纷人并案案借下级赣州错判上诉

作者:社会 来源:金融 浏览: 【 】 发布时间:2025-09-02 00:38:28 评论数:
通报款人法院非本中院借贷纠纷人并案案借下级赣州错判上诉
“我院将依法纠错,赣州通报称,中院经调查核实,通报上诉人胡某青并非本案借款人,下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朱某明与胡某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错判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下级法院出现重大错误判决的借贷纠纷借款情况通报。宣判后胡某青上诉至该院。案上诉人”来源: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报表示,并非本案5月23日晚,赣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