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还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后的年金职业年金补记、继续由转入单位采取记账方式管理。接续以及职业年金、两部老保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委印位养通知》。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发通同时,《通知》指出,知明转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确机,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基金。可转移本人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的累计记账额,在非同级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之间流动,
《通知》指出,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切实维护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待遇领取地确定,参保人员由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后,转移基金。原实账积累的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转移接续,或者由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的,
在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方面,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
《通知》旨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工作,参保人员在由相应的同级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之间流动时,《通知》提出,参保人员由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应当由转出单位相应的同级财政保障拨付资金记实后转移接续。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和待遇计发等事项。